(资料图)
12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杭州银行公告,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自公司优先股发行完成之日起,在法律法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允许并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的前提下,全权处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等事宜。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董事长宋剑斌签署了《关于全额发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杭银优 1)第八个计息年度股息的决定》,同意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 2024 年 12 月15 日,按照杭银优 1 票面股息率 4.0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00 元(含税),以杭银优 1 发行量 1 亿股计算,合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00 亿元(含税)。本次杭银优1的股息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5日(周一)。

相关文章
精彩导读
热门资讯